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泽佳)前不久,在岳塘区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实现和解,被告方公司代理人谢某向区法院派驻区综治中心的干警激动致谢。
2023年3月,被告公司与原告公司就某房地产项目土方工程部分的机械设备租赁予以约定,同时承诺待合同审批后签署正式合同。原告公司于同年4月组织设备进场至2024年9月退场,其间因被告公司审批问题,正式合同一直未能签订,但是双方已经按照口头约定实际履行,并结算了该房地产项目的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至今仍有130余万元未支付。
原告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来到岳塘区综治中心,请求化解矛盾纠纷。区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询问是否接受先行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区综治中心随即先行调解。2025年6月11日,岳塘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区综治中心调解室,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
“我们公司不是不付钱,只是前段时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短时间内没办法支付,希望给予适当缓冲时间,也能维护长期合作关系。”被告公司代理人谢某对法院派驻干警道出心声。派驻干警随即询问原告公司意见,并建议原告公司综合考虑被告公司的实际还款能力。
经过派驻干警耐心调解,原告公司逐渐理解被告公司难处,被告公司也承诺将积极筹钱还款,随后派驻干警组织双方进一步明确了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事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分期还款调解笔录,并由岳塘区法院出具调解书,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近年来,岳塘区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积极参与区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工作,并充分利用派驻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前沿阵地优势,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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